(一)适用对象
Ⅰ类企业:权威机构发布的独角兽及其他类似榜单上榜企业,估值大于等于10亿美元,发展速度快,上升空间大,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年,非上市企业。以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创新型企业。
Ⅱ类企业:权威机构发布的准独角兽及其他类似榜单上榜企业,估值大于等于1亿美元,发展速度快,上升空间大,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年,非上市企业。以及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创新型企业。
(二)关键词解释
1.独角兽: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未上市创业公司。
2.准独角兽:是指估值在1亿美元以上,发展速度快、相对稀少,有希望在较短时期(3年以内)成长为独角兽公司的企业。
(三)注意事项
1.以上Ⅰ类、Ⅱ类企业须提供权威机构认定的榜单、获得股权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估值报告,中央、省相关部门发布的资质认定文件等证明材料。
2.本政策具体条款由各责任部门解释并负责具体实施。
Q1:出台此文件有何意义?
答: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和竞争力,构建与共同富裕典范城区相适应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推动上城区成为高成长创新型企业集聚地与新经济重要策源地。
Q2:出台此文件制定背景?
答:区划调整后,新上城提出要加快建设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全力打造“五个新高地”,持续提升区域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从新上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提升营商环境等需求考虑,区科技局、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投促局五部门出台《上城区关于加快创新型企业引育的若干意见》。
Q3:此文件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平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国际化现代城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Q4:文件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答:2023年1月11日起实施,试用期一年。
Q5:文件主要涉及哪几个方面?
答:文件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扶持产业方向,重点围绕支持互联网+、新材料、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大健康、金融服务、消费服务、高技术服务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第二部分为扶持对象,为I类企业和II类企业;第三部分为扶持内容,从鼓励企业做优做强、提供企业金融支持、支持企业引才育才、加强企业要素保障四方面扶持企业发展;第四部分为附则。
Q6:此文件起草过程?
答:2022年8月,区科技局根据创新型企业引育工作启动文件制定,8月30日形成初稿后向各部门进行了两轮意见征询并结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11月根据区司法局意见,区科技局委托局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10月26日至11月25日,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最后根据各部门集体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稿。
解读机关:上城区科技局
解读人:洪东斌(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