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善民生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民生意见”已于2020年9月28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生工作也面临着新变化、新挑战,上一轮民生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现行社会民生事业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最新国家、省、市政策,在原有民生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更新,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理念,拟定了新一轮的民生政策。
二、主要内容
《民生意见》主要包括帮扶救助、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就业保障、三社联动保障、养老服务保障六个部分。
(一)帮扶救助保障
立足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避免困难家庭因病、因急等突发情况返贫。新的民生政策突出困难家庭与各类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避免出现重复享受现象出现,充分发挥精准帮扶作用,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救助合力。一是对困难家庭每年每人发放门诊助医卡,夯实困难群众小病及时医。二是对患规定病种困难对象给予一次性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夯实困难对象重病有关爱。三是对困难家庭因病等突发性困难实施“坡度式”临时救助,夯实困难家庭急难有托底。
(二)医疗保障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幼有所育问题,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列为今年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我区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积极探索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去年12月出台《江干区关于促进和规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34号),实施意见确立了工作目标,成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增挂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牌子,建立区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区卫健局通过摸清底数,明确“为谁服务”;构建体系,解决“谁来服务”;整合资源,实现“精准服务”;等级评估,激励“优质服务”等多项举措,努力构建符合江干实际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促进多元化照护服务发展。鉴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及重要性,同时,在《市对区民生实事项目绩效评定办法》中明确要求当地财政需制定可持续性补助政策,因此区卫健局在新的民生政策中增加了普惠型托育机构建设补贴,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多方参与,形成“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可选择”的托育服务格局。
(三)残疾人保障
新政策加大了对帮助残疾人康复、提高自理能力的保障力度,新政策对接受人工耳蜗安装手术的残疾人补贴10万元、接是肢体矫治手术的5万元补贴,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自理水平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同时根据新形势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需要,认真贯彻杭州市《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通知》(市残联2018〔94〕号文件)的要求,将原有“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进行了拓展和充实,通过增加职业补贴、培训补贴、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进行补贴等措施,鼓励残疾人就业,改善生活质量,其中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即残疾人之家建设,已纳入省市民生实事工程。
(四)就业保障
就业方面政策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按照“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要求,整合部分关于高技能培训、大学生创业等相关文件内容到民生政策中,统一政策执行依据;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配套资金,社会收益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新政策在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方面进行了调整同时新增了大学生创业就业方面的内容,对考核为优秀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给予30万元的资助。新增工匠和首席技师培养计划,鼓励培育和招引高技能人才,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五)三社联动保障
立足扶持由数量到质量转变,扶大扶强、社会化发展目标。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社区空间集约化。鼓励建设两级邻里中心,打造基层治理共同体,一事一议,给予一定的补助。二是通过优化调整,实现资金补贴精准化。根据现阶段社会组织由规模发展转向侧重高质量创品牌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委托记账补贴从每年5000元的固定金额修改为“按照协议书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5000元”。三是导入优秀人才,实现社会工作专业化。新增 “社会组织引进高端社会工作人才补助”导向性政策,高效推动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六)养老服务保障
立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聚焦提升服务质量目标,加强重点扶持,改变原来“一刀切”、“平均主义”的补助模式。 一是将每年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补助进行调整,变成基本运营补助和绩效考核奖励补助两块内容,目的是补“优质”不补“一般”。二是采取每年考核排序进行扶持补助,扶优扶强扶特色。具体来说,基本运行补助仅补助被评为三星级以上的,取消对三星级以下的补助,绩效考核奖励补助分优秀(总数的10%)、良好(总数的20%)、合格(总数的30%)三档,剩余的不予补助。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江干区户籍(且常住江干区)居民。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江干区民政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健康局、杭州市江干区残疾人联合会
解读人:办公室副主任钱嘉蕾(0571-86974615)、社区治理科科长卢忠明(0571-86974608)、社会福利科科长莫春霞(0571-86974862)、社会事务科科长黄炜(0571-86975163)、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闻雅娟(0571-86039920)、帮扶救助服务中心主任陈双胜(0571-8765427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