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提高我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加快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底线红线思维,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巩固提升我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依法监管体系,压实建筑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抓实抓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深化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实现我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到2022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般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低位,确保区级监管项目责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全领域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均个位数。

三、防控举措

通过“人防、技防、物防、联防、心防、惩防、盯防、责任防”八防并举,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一)延长手臂重人防。切实形成部门、街道、项目的人员管理合力,防范安全生产各类问题,实现属地街道有人来访,部门有人协防,工地有人自防。区住建局负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机制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日常检查,适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派设专业“安全巡查员”驻各属地街道,协同街道开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属地街道全面梳理属地建设项目清单,负责落实责任科室和专职人员开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定期巡检,原则上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动态掌握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施工总体情况,加强安全监管专业能力建设,鼓励通过购买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单位负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工地自查自改自防,相关部门和街道做好督促。

(二)科技赋能重技防。善用现有智慧化监管平台,探索推广工地智慧化监管2.0系统,形成层级式、一体化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风险隐患一网控、一体防。区住建局负责实施全区建设项目智慧化监管,高效利用物联网监管系统、塔吊黑匣子系统、智慧工地实名制系统、扬尘监控系统等监管系统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风险点进行实时监测、识别,在此基础上牵头建立推广工地智慧化监管2.0系统。属地街道负责工地智慧化监管2.0系统的属地平台建设和日常数据监控,做好数据分析,精准掌控辖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彭埠街道将作为全区工地智慧化监管2.0系统试点单位,待试点成熟后在全区进行全面运用推广。

(三)阻危控险重物防。全面落实建设项目保障安全生产的各类物资设备,确保从业人员有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区住建局和属地街道要督促建设项目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作,并纳入日常检查,坚持“四个一律”,一是一线作业人员劳动保护措施一律要配置到位;二是对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等易发多发风险隐患一律要增加可预防设备设施;三是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一律要配备;四是项目应急预案一律要做到与政府应急预案的有机衔接,并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四)市区协同重联防。积极强化市区联动、部门联动、行业联动,协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市建委、市质安监总站的对接,合力做好市级监管建设项目的联合管控。统筹建立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间的联勤联动机制,根据部门、街道相应的管理职责,做到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属地街道要加强未批先建项目的巡查,及时掌握项目情况并抄告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介入执法查处。同时,区住建局和属地街道要加强与物业行业、保险行业的沟通,对有物业管理的楼宇,负责以物业公司月考季评为抓手,将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纳入物业管理内容,物业公司对新开工公共建筑二次装修项目第一时间核实是否办理开工手续,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及时上报属地街道和区住建局,避免监管盲区;对无物业管理的楼宇,充分运用社区网格员掌握楼宇室内施工情况。在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基础上,充分发挥“安责险”保险机构的技术服务和风险管控作用,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五)教育培训重心防。进一步加大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宣贯力度,提升项目管理、施工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负责检查督促建设项目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定期开展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区住建局每半年开展一次,属地街道每季度开展一次,建设主体每月开展一次。区住建局负责汇编建筑领域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特别是历年来我区发生的案例事件,发放至各项目进行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岗前教育,严格落实人员“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属地街道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与辖区建设项目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六)严罚严处重惩防。全面形成安全生产的执法高压态势,做到违法必究、凡惩必严,以罚促改。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要深化建设项目风险隐患排查和违法违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点,及时督促责任企业整改闭环。区住建局对各类高风险隐患和违法施工现场,在整改闭环的基础上,加以信用扣分、行政处罚,对发现隐患不重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项目,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在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后,及时将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行为的处罚情况抄告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

(七)紧抓关键重盯防。进一步优化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机制,着眼着力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紧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点,杜绝各类隐患。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要集中精力紧盯重点项目,特别是排查风险隐患较多的项目和整改不力的项目;集中精力紧盯重点环节,对处于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阶段的项目,加大宣贯力度和检查频次,避免事故产生;集中精力紧盯重点时段,督促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高温期、台汛期、雨雪冰冻期等恶劣气候的施工要求和规范,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指示开停工,做到令行禁止。

(八)明确界限重责任防。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属地街道和建设项目主体单位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指导协调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区住建局要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负责对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牵头引领,加强工作协调、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并根据辖区工地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对街道进行考核评比及排名。属地街道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高效利用网格化管理和条线管理体制,加大建设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力度,负责对辖区内的新建项目、装修项目和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等各类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相关的责任义务,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和属地街道开展工作,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各国有建设单位等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落实责任。部门和街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高站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二)突出工作重点,注重隐患治理。要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督查检查。落实整改闭环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定人、定措施、定限期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和重点项目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隐患销号,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协同共治,建立长效机制。部门和街道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建立联勤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工作互通、信息共享。开展定期分析总结,根据我区安全生产现状和趋势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全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12月5日起施行,由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