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底线红线思维,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巩固提升我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安全保障。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关于印发《江干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江安委〔2020〕6号)
4、《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5、关于发布《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计分标准》(2019版)的通知(杭建市发〔2019〕482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了到2022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般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低位,确保区级监管项目责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全领域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均个位数。的三年目标和全面提升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长期目标。通过“人防、技防、物防、联防、心防、惩防、盯防、责任防”八防并举,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八防中各部门、街道、建设主体安全生产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八防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延长手臂重人防。建立部门和街道巡查机制,对各部门、街道的监督巡查和人员落实方面进行细化要求和强调,同时通过督促主体开展自我防范,建立三方防范合力。
二是科技赋能重技防。在彭埠街道试点智慧化监管2.0系统,明确试点成熟后在全区推广运用。对日常各级平台系统监管做了相应要求。
三是阻危控险重物防。对建设项目对保障安全生产的各类物资设备等做了四项具体要求,明确区住建局和属地街道对项目物资设备方面的检查,进一步强化一线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是市区协同重联防。通过建立并完善各级各方联动机制,强化市区联动、部门联动、行业联动,协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部门街道在各方联动上的职责任务,特别强调未批先建公共建筑装修项目的联动程序。
五是教育培训重心防。通过区住建局、属地街道、建设主体共同参与并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体系,明确各级培训频次,落实警示教育、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并明确责任单位。
六是严罚严处重惩防。建立风险隐患排查闭环机制,明确对高风险隐患和违法施工的行为,坚持执法高压态势。
七是紧抓关键重盯防。要求部门和属地街道要加大项目“三个重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宣贯力度和检查频次,杜绝防范高风险点的安全生产隐患。
八是明确界限重责任防。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属地街道和建设主体单位责任,形成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区住建局牵头引领,街道精细化管理,主体积极配合的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的有效落实,合力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四、适用范围
《意见》适用范围为杭州市江干区行政区域内的建筑领域。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区住建局
解读人:林继钢(副局长)、周霞群(副科长)
联系方式:8700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