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上城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上城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2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更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2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杭医改办〔20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决策部署,围绕健康上城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通过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医药卫生服务网络和分级诊疗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服务满意率为导向,通过制度保障,促进基层医药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计划到2020年年底,全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率不断提高,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1.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诊疗等基本医疗服务,对疑难复杂疾病向上级医院转诊。形成省市级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转诊工作机制。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底建设。根据浙江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点的面积、设施设备等符合浙江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标准。

3.积极引导居民基层首诊。在政策引导和居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医养护一体化家庭医生签约,引导和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负责制,为签约居民提供便捷的双向转诊服务,引导科学、合理就医。

4.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不同类别的签约人群,进行分类管理,认真落实“1+10”签约基本服务包清单,开展个性化签约有偿服务包,满足签约居民的健康服务需求,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设计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家庭病床管理,完善家庭病床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强化基层慢病管理。继续开展慢性病联合门诊,提升全科医生慢性病诊疗水平。全面实施慢性病连续处方制度,为签约居民中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长处方服务,加强对相关药品储存、病情监测、不适随诊提醒等。

6.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推进医养融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病、慢性病、康复等住院诊治功能,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

7.加强高水平医联体建设。认真落实杭州市高水平医联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市属医疗机构的合作力度,根据地域、专科特色等建立紧密和一般双向转诊关系,积极拓展与省级医院及辖区内其他综合医疗机构的转诊合作关系,推进医联体共享机制建设,在医联体内以人才流通、技术扶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

(二)建立分级诊疗保障体系。

1.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队伍人才建设。科学组建签约团队,鼓励专科医生加入签约服务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更优质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加强培育基层常见病诊治的全科专业学科及特色科室。充分利用辖区内省市医疗机构资源优势,加强基层医务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全科医生的职业素质、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培养,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更新服务模式,共建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

2.落实多点执业制度。逐步落实医师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等试点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人才柔性流动。

3.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1)完善双向转诊平台。充分整合现有医疗和医保信息化资源,加快推进区域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建设,并接入全市双向转诊平台。在实现医疗、医保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进一步配合市卫健委优化全市双向转诊平台的全科医生签约、转诊预约、转诊检查、转诊住院、电子病历共享、统计分析等功能,完成区域信息系统功能升级。

(2)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健康信息平台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推动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3)探索“互联网+分级诊疗”的实现形式。依托杭州市健康服务门户网站及APP软件,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签约门诊、妇幼保健、计划免疫预约服务以及个人健康信息查询、在线咨询、健康教育、满意度评测、“智慧药房”等一系列互联网服务,使得通过预约享受服务的重点人群比例有明显提高。

(4)发展远程医疗。完善市、区两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快医养护信息交换平台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患者的诊疗和管理为重点,建立远程慢性病联合门诊和慢性病连续处方系统,实现医联体内市属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生与全科医生、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紧密结合。

4.完善绩效分配和激励机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向临床一线和开展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鼓励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进一步倾斜。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给予激励。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党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不断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

5.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家庭医生签约、医联体等分级诊疗服务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积极推进补偿机制改革,促进服务机制转变,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6.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和结果应用,将家庭医生签约、医联体建设、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等工作纳入“健康上城”建设工作考核,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指标。

五、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家庭医生签约、医联体等分级诊疗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

区委编办:根据机构改革进程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地理交通状况等因素,负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家庭医生签约、医联体等分级诊疗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技术支持,确保网络、日常业务系统运行正常,保障信息安全。

区教育局:负责落实医教结合,做好辖区中小学校、幼托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医联体等分级诊疗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组建由属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校医或学校分管卫生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健康管理团队,发放宣传资料、校园签约服务通知、动员和组织现场签约等工作。

区民政局:与区卫生和健康局共同研究专项政策和资金整合,定期提供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名单。依托街道、社区组建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帮扶救助员、社区网格员等组成的健康管理团队,做好贫困人群和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医联体等分级诊疗政策宣传和动员。组建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辖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医养结合工作小组,落实辖区养老机构内老年人的签约、医联体等分级诊疗政策宣传和动员。

区财政局:完善财政支持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保障,推进补偿机制改革。

区人力社保局: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和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在基层人才招聘、中高级职称比例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区卫生和健康局:牵头负责全区家庭医生签约、医联体等分级诊疗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落实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持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强化绩效考核,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区残联:依托街道、社区组建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社区助残员、社区网格员等组成的健康管理团队,做好残疾人常住人口的签约、医联体等分级诊疗政策宣传和动员。

各街道办事处:牵头落实本辖区居民家庭医生签约、医联体等分级诊疗政策宣传和动员,医养融合机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用房提供等。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列入总体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作联动,细化落实政策。各有关单位要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分级诊疗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签约服务、医联体等分级诊疗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增强患者基层首诊、有序就医的自觉性。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

(三)加强督导考核。要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分层分级开展督导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任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本实施意见自2019年8月22日起施行。

附件:上政办函〔2019〕35号-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城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