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上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上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2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科学把握“后峰会前亚运”安全发展“窗口期”,坚持标本兼治,健全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晰责任,严格监管,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持续降低安全风险,加快建设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摸清。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23号)要求,厘清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督和管理职责范围,并纳入本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职责范畴。建立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在全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区安全监管局、区编委办牵头,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二)依法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推进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暂行办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加大违法危险化学品企业曝光力度,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责任。(区安委办牵头,区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三)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风险摸排,应用包括重大危险源在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据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等实施安全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安委〔2016〕7号文件为依据,负责指导本行业危险化学品风险摸排工作。(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各街道、区电子机械功能区负责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建立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图。(各街道、电子机械功能区,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四)统筹优化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根据《杭州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1-2020),明确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鼓励、限制、退出政策措施。已设立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的地区,严禁在化工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对现有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全面实施安全距离控制规划,确保已设立的安全距离不侵蚀。(区安委办牵头,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建设、发改经信、国土资源、公安、环保、卫计、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消防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区发改经信局牵头,区相关部门落实,2018年3月底前完成机制建设)。
加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区住房和城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区相关部门落实,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严格安全准入,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禁止、限制、控制危险化学品)工作,2019年10月前我区禁止除医疗、科研实验外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如督促南星水厂使用次氯酸纳替代液氯的技术应用)。(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电子机械功能区落实,2019年10月前完成)。
(六)加强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严格落实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强化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责任,严格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上城运管处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加强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推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督促企业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上城环保分局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本区相关企业(如南星水厂)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探索开展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事故预警等,提升重大危险源管控的有效性。(区安委办牵头,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全过程管控,严格规范高危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区公安分局、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区发改经信局、上城运管处等按职责分工落实,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加强燃气、工业气体充装、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探索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信息化手段和物联网技术,实现对液化气、工业气体钢瓶经营、充装、运输、储存、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的动态电子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上城运输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区城管局协同市城管委按职责分工落实,持续推进)。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加快推进以公安消防为主、企业为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应急力量布局和装备设施配备,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加快建立信息共享的应急救援决策支撑系统,提升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区公安分局、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各街道、电子机械功能区、上城消防大队和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九)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开展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区安委办和各街道负责,2018年3月份前完成)。
四、时间进度
2017年6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7年6月)。各街道、电子机械功能区、区相关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街道、电子机械功能区、区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各街道、电子机械功能区、区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书面报告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区安委会组织领导。区安委会视情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区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街道、电子机械功能区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抓紧部署落实。各街道、电子机械功能区、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于2017年6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今后按区安委会办公室需要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沟通协调。区相关部门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将名单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强化督查考核。区安委会办公室要不定期通报工作信息,适时组织对各街道、电子机械功能区、区相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由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ASCD01-2017-0006 上政办函[2017]56号(关于印发上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ASCD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