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2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初拟了《上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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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