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推广“简案快办”的通知》、《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案快办”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予公布《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简案快办”适用事项清单》。本《清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简案快办”适用事项清单.doc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5日         


原文:关于公布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简案快办”适用事项清单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