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规范公益创投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社会效益,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杭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杭民发〔2020〕105号)等有关规定,修订本办法。现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等反馈至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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