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对内审工作的具体要求,持续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浙江省新修订了《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并于2022年3月起正式实行。新规中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和完善治理上的作用。我区内部审计工作相对薄弱,在两区融合过程中出现了规范不统一、工作基础不相同、监督难度加大等问题,给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为切实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实有必要。

二、制定过程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有关要求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内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区划调整后的实际,在原上城、原江干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1. 深刻学习领会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制度,认真领会省、市、区主要领导对内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2. 精准摸清底数

前期,区审计局(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区54家单位(含街道)的内审工作情况进行了摸底梳理分析,掌握各单位内审工作的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机构人员设置情况与项目开展情况等,调研过程中,发现各单位对内审工作意义认识不足、机构和人员配置不足、项目开展深度不够等问题。

3.认真组织编制

区审计局于2022年6月着手编制相关制度,在形成初稿后, 7月,区审计局对《实施意见》的初稿开展了讨论和审查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稿向区内各部门(单位)与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9月2日递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步完成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文件送审稿。

4.广泛征求意见

《实施意见》向区内各部门(单位)与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8月19日,区各职能部门与社会公众均无反馈建议。

三、主要内容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内审领导、规范开展内审、完善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对提升我区内审工作水平提出具体要求。

1.领会内审工作的意义。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推动审计资源整合,促进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互动,构建完善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区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和参照国有企业管理的集体企业均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2.健全机构和制度建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于有5个以上下属单位及1亿元以上资金的单位、下属控股子公司5家以上的国有企业、省级以上开发区应当明确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和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3.明确机构的职责权限。一是明确内审机构的7项主要职责。二是保障内审机构的11项应有权限。三是实施内部审计的8项具体要求。

4.强化内审指导和监督。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逐步形成分层次、分类型、多渠道、多形式的内部审计培训和工作交流新格局,积极探索内审人员交叉参与国家审计项目的协同形式,加强实践实训。加强常态监督,及时掌握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适用范围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适用范围为杭州市上城区范围内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域。

解读机关:上城区审计局  

解读人:邱杰   

联系方式:0571-86825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