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6年第10期)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市上城区粮之源食品店销售的莴苣干,亮蓝和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防控情况
2025年11月10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该食品检测不合格报告向当事人杭州市上城区粮之源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送达,并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一批次的莴苣干,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加强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管理工作。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上城区粮之源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莴苣干,亮蓝、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小过快处”执法办案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小过快处”执法办案模式试点建设事项清单1.0版>规定,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免予处罚。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