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上市监笕罚送告〔2025〕第2101号
杭州蓝宗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本局决定撤销你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关于王伟的监事备案事项。
因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杭上市监笕冒撤登字〔2025〕第21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杭上市监笕冒撤登字〔2025〕第2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杭上市监笕冒撤登字〔2025〕第21号
联系人:赵晓明、谢传子 联系电话:0571-85377993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246号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