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杭州劲东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0947743218;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临丁路699号综合大楼1幢4205室;法定代表人:余国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14年3月14日;经营范围: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电子商务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承办会展,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翻译服务,网页设计,图文设计制作(除制版),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硬件,照明设备,日用百货,化妆品(除分装),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数码产品,通讯设备,床上用品,母婴用品,珠宝饰品,玩具,鞋帽,箱包,家居用品,服装及面料,服饰,皮革制品,针纺织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丝绸;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企业状态:吊销(未注销)。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备案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作如下决定:撤销杭州劲东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将贺志强变更备案为监事的备案事项。因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本局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杭上市监丁冒撤登字〔2026〕第1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杭上市监丁冒撤登字〔2026〕第1号)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