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阿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1-2号3幢3楼A区3285 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AXTRQ3Q):
你单位尚未履行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4日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上卫医罚〔2025〕39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缴纳罚款人民币 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41752.50元,加处罚款10000元。缴款地点和方式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上卫医罚〔2025〕39号。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向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华藏寺巷21幢西单元杭州市上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上城区卫生监督所))进行陈述和申辩。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