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人:甘杨,男,身份证号码:34112519XXXXXXXX99,户籍地址:安徽省滁州市XX县XX镇XX村,于2026年4月30日在本市上城区某酒店内实施违法行为,经本机关查证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因被告知人逃跑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履行告知程序,本机关予以公告告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被告知人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被告知人放弃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6年9月30日至10月7日
办案单位:杭州市公安局凯旋派出所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0571-86968965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89号
邮编:310000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