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9日14时30分许,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位于我区九堡街道大王庙路4号的杭政储出【2023】128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工地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 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5月7日,受区政府委托,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委办)组织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九堡街道等单位组成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对该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评估,上城区杭政储出【2023】128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5·19”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非责任事故相关单位按照区人民政府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相关部门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建设单位。杭州滨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严格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了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施工单位。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认真吸取“5·19”事故教训,加大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项目施工全过程实行闭环管理,在项目内部开展全员、全方位、立体式问题查摆,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项目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特别是“三宝四口五临边”闭环查改力度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预防工作。
(三)监理单位。杭州中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强制性标准和《监理合同》、《监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
(四)住建部门、质安监总站。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在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活动和日常监管中,做到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惩处一起。
上城区杭政储出【2023】128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5·19”一般物体打击非责任事故评估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