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李兵家属:

经核查确认,褚李兵(社会保障号:330104********1913)于2019年10月20日死亡。2019年10月29日,妻子虞伟琴向杭州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同时申请了丧葬补助金,分别支付14000元至褚李兵账户(账号:6230**********287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清泰门支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故此行为属于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经研究决定,现要求你:

退还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4000元。

如对上述事实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中心;如无异议的,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符合规定领取的养老待遇退还至杭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开户名: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西湖支行;账号:1202020409014410640),并于退还期限满七个工作日内将缴款凭证原件邮寄或送交至上城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期限届满仍不退还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北楼515室,杭州市上城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邮编310016。

联系人:顾群燕            联系电话:0571-89500968



杭州市上城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