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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洪永娟、邵炎、董章瑜、王飞、曹丹、汪巍、蔡星星、施佳惠、邹惠芳、王二强、柳丽鲜、方世强、许礼红诉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来源: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5-04-09 14:31 点击率:

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洪永娟、邵炎、董章瑜、王飞、曹丹、汪巍、蔡星星、施佳惠、邹惠芳、王二强、柳丽鲜、方世强、许礼红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534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一洪永娟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一洪永娟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二卲炎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二卲炎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三董章瑜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三董章瑜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四王飞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四王飞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五曹丹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五曹丹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六汪巍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六汪巍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九蔡星星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九蔡星星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十施佳惠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十施佳惠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十一邹惠芳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十一邹惠芳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十二王二强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十二王二强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十三柳丽鲜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十三柳丽鲜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十四方世强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十四方世强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十五许礼红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十五许礼红的其他仲裁请求。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收到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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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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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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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洪永娟、邵炎、董章瑜、王飞、曹丹、汪巍、蔡星星、施佳惠、邹惠芳、王二强、柳丽鲜、方世强、许礼红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534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一洪永娟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一洪永娟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二卲炎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二卲炎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三董章瑜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三董章瑜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四王飞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四王飞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五曹丹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五曹丹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六汪巍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六汪巍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九蔡星星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九蔡星星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十施佳惠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十施佳惠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十一邹惠芳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十一邹惠芳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十二王二强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十二王二强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十三柳丽鲜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十三柳丽鲜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十四方世强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十四方世强的其他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上海趣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十五许礼红20249月工资2490元、10月工资2490元。驳回申请人十五许礼红的其他仲裁请求。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收到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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