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上市监小罚送告〔2025〕1号

杭州超朋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备案事项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本局于2025年4月21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杭上市监小冒告〔2025〕1号《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拟撤销你公司于2014年11月25日取得的备案事项。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杭上市监小冒告〔2025〕1号)

联系人:娄平平、来震宇       联系电话:0571-87800239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杭上市监小冒告〔2025〕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