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有关规定,杭州市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本年度重点工作做了全面筛查,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杭州市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特此通告。
杭州市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