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8期)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市江干区子曦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2024年12月29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该食品检测不合格报告向当事人杭州市江干区子曦水产店送达,并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一批次的鳊鱼,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加强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管理工作。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江干区子曦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2月12日作出编号为“凯旋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0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所得金额:30 元,罚款:3000 元。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