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宋微等11人告杭州旭航传媒有限公司
来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5-02-12 17:28 点击率:
杭州旭航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宋微等11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5)607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于公告之日起中止审理,公告期满后次日恢复审理。本案定于2025年3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委第三仲裁庭(杭州市上城区广景弄6号206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56310883。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O二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