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4年12月,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49条,微信发送26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44件,较去年同期上升5.2%。从受理渠道看,2024年个人申请件111件,市局转办件191件,区政府转办件39件,省厅转办件3件。从涉及业务看,139件涉及拆迁补偿,占比40.4%;126件涉及行政审批,占比36.6%;10件涉及监督检查,占比2.9%;同时涉及监督和审批的24件,占比7%;同时涉及征迁和审批的15件,占比4.4%;其他涉及保护利用、空间规划、确权登记等方面的30件,占比8.7%,上述公开件均按程序作出规范答复。从涉及复议诉讼情况看,今年分局共新增行政复议21件,其中涉及规划审批类7件,履职答复告知6件,信访类答复告知5件,行政裁决2件,信息公开1件;从判决结果看,4件驳回复议申请,3件不予受理,1件予以维持,2件经调解后撤案,4件败复,7件未结案;新增行政诉讼案件19件,因行政审批引起8件,拆迁补偿5件,不动产登记3件,信息公开2件,行政赔偿1件;从判决结果看,胜诉10件,败诉1件,调解撤诉2件,剩余6件尚未结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等环节工作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相关任务分工和具体步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及时公开规划与自然资源领域相关的重点信息。

(五)监督保障

分局专设领导小组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人员专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落实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每月做好公开情况自查自检,并且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1

0

0

0

0

0

1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0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3

0

0

0

0

0

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0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108

0

0

0

0

0

10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1(撤诉)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不够,缺少多元化的政策解读,群众对相关政策的认可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度不够,解读形式单一,缺少活泼生动的发布形式,群众参与度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不够,政府信息的可读性、实用性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通过对信息公开相关法规的学习,逐步提高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多元化解读的能力,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局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学习引导,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创新解读形式。在传统文字解读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化需求

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关切回应,加强政民互动交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围绕热门话题与民众积极互动交流,收集意见建议,切实增强公众参与感与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0笔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