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全年更新发布信息6819条,其中组织机构16条、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工作信息54条、公共资源交易6740条。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办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便民利企。2024年度我办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交易等各类信息共计6819条,公开内容和时效符合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未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或公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和群众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加强基础管理。强化办机关内设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信息管理,将各栏目的内容落实到相关科室及责任人。做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开展涉及社会主体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排查工作,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问题,切实维护政府机密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与信息更新维护机制,综合科负责平台管理,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发生变化或失效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实时更新栏目内容,做到工作动态常更新、政策文件定期更新、其他信息按规更新。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平台风险排查和安全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指定综合科2名工作人员定岗定责,分别负责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常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上级考核要求,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以检查促工作落实。2024年我办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较2023年相比有提升,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不足,如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在政务公开的形式载体、方式方法、实际效果上创新不足等。2025年,我办将继续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形成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三是提升解读实效,在及时解读出台文件的基础上,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力争政策解读实效有新提升。切实推动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区审管办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