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占高龙诉杭州市上城区袁宝理发店(个体工商户)
来源: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4-09-13 14:23 点击率:
杭州市上城区袁宝理发店(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申请人占高龙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劳动争议案(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4853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于公告之日起中止审理,公告期满后次日恢复审理。本案定于2024年10月18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上城区清吟街112号301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具体详情请联系:0571-89502011。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