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田道猛诉杭州市上城区潮兮海鲜餐厅
来源: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4-09-11 11:42 点击率:
杭州市上城区潮兮海鲜餐厅:
本委受理申请人田道猛诉杭州市上城区潮兮海鲜餐厅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4111-1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裁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田道猛的全部仲裁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