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单位编外招聘公告,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1、人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拟聘部门 | 拟聘岗位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 |
1 | 刘丽 | 女 | 1990.08 | 一部教学 | 小学数学 | 本科 | 学士 |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
2 | 胡琼 | 女 | 1995.11 | 一部教学 | 中学英语 | 本科 | 学士 |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一中 |
2、公示期至2024年9月5日。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3、咨询、反映电话:0571-28112171
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实验学校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