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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李昊诉库迪咖啡(杭州)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来源: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4-08-30 15:35 点击率:

李昊: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昊库迪咖啡(杭州)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申请人楼康华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4126仲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于202464日依法立案受理,并由仲裁员牛建林独任审理。在审理申请人李昊与被申请人库迪咖啡(杭州)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支付工资差额等劳动争议一案过程中,因申请人李昊经送达开庭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如下:本案视为申请人李昊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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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李昊诉库迪咖啡(杭州)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8-30
信息来源: 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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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李昊库迪咖啡(杭州)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申请人楼康华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4126仲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于202464日依法立案受理,并由仲裁员牛建林独任审理。在审理申请人李昊与被申请人库迪咖啡(杭州)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支付工资差额等劳动争议一案过程中,因申请人李昊经送达开庭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如下:本案视为申请人李昊撤回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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