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本机关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在嫌疑人付某某处查获水果刀(刀刃长12公分,刀柄为木质,原木色)一把,该物品无法联系当事人,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告。

请物品持有人见公告后携带相关凭证与身份证明及时到本机关所辖笕桥派出所办理领取手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未确认认领的,将按相关规定上缴国库或销毁处置。

联系人:缪成浩   联系电话:0571-85141009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230号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