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杭州崇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397773043E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原江干区)九环路63号1幢2楼2234室

法定代表人:吕化杰

因当事人杭州崇珑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6月16日向本局登记备案机关提交了冒用吴敏身份信息的公司监事备案材料,并取得公司监事备案。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本局于2024年6月3日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杭州崇珑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6月16日关于吴敏的监事备案。

因采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本局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姚敏伟、喻言 联系电话:0571-86903152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杭上九冒撤登字〔2024〕第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