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上市监望冒撤登〔2024〕WJ3号

杭州景飒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对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以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2017年9月27日杭州景飒贸易有限公司将卢韵婷变更登记为股东和备案为监事的身份信息。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杭上市监望冒撤登〔2024〕WJ3号《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望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杭州市上城区沙地路望江西园41-3号)领取《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杭上市监望冒撤登〔2024〕WJ3号)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沙地路望江西园41-3号    

联系人:万强、李和安     联系电话:0571-81960036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杭上市监望冒撤登〔2024〕WJ3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