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姚佳万、常春香诉杭州康彩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4-05-28 16:41 点击率:
杭州康彩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姚佳万、常春香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2901-1号、(2024)2901-2号仲裁决定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于2024年3月15日依法立案受理,并由仲裁员牛建林独任审理。本委认为:鉴于申请人姚佳万、常春香自愿撤诉,本委依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准予申请人姚佳万、常春香撤回对被申请人杭州康彩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