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姓名

     沈全钢

领导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退休干部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平安创建相关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维权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