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姓名 |
平原 |
领导职务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工作分工 |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特殊对象生活补助、数字化改革、政策法规、普法宣传、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执法、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培育等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社会组织管理和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区帮扶救助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