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工作。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落实上级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区特困人员供养、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对工作。

(四)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牵头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的福利与救助工作。参与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七)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九)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负责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

机构地址

     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南楼2楼

咨询电话

  0571-89500808(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1:30、14:00—17:30 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0571-8950081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1:30、14:00—17:30 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

     310002

Email地址

     scmz@hzscmzj.com

网站地址

     http://www.hzsc.gov.cn/col/col1229228241/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