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元委员:

您在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20242005号)收悉。该提案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广场舞噪音影响师生上课的问题

目前出现广场舞噪音扰民的社会生活噪声问题时,一般由属地社区进行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由派出所依法处理。为了更好的给师生提供优质的上课环境,分局已计划和街道共同牵头,成立整治小组,住建、文体、城管、公安、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参加,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实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一是由街道指导辖区社区建立广场舞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动员鼓励各广场舞队伍在社区备案,服从社区管理。按照“一队一档”要求,对队伍领队、成员、使用场地、器材等统一登记备案,建立广场舞队伍联系机制;

二是加强公共活动场地管理,规定广场、市政公园、文体设施等场所主管部门将广场舞活动纳入日常管理,属地街道加强监管,通过统一规划场地、合理安排活动时间、设置标识贴、开展日常巡查等多种举措,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广场舞健身活动。

三是积极开展公园广场噪音管控,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超声干扰等措施加强管理,要求广场舞团队将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下。在各街道的配合下,目前全区已有部分公园已安装噪声监测设备。南星街道也在研究在广场舞活动扰民问题频发区域,推广定向音响、无线耳机等设备或可安装固定式、定向共享音响设备,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降低活动音量,尽量减少噪音扰民问题。

四是强化广场舞活动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日常监管,及时化解在广场舞健身活动中产生的矛盾冲突;尽量将噪声扰民矛盾化解在街道,按照“调解优先”原则,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及时劝导违反音量管理规定的广场舞队伍和人员,对劝导、警告、制止无效的,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查处。

二、关于校园周边聚众打牌问题

为整治公共场所聚众打牌行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后续派出所将会同属地街道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代表反映的侵占公众空间、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及学校师生的娱乐行为,由社区会同派出所、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及时给予劝阻,不能扰民和影响市容;二是是建立长效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公安、行政执法的联合巡查和执法力度,对涉嫌聚众赌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三是属地街道、社区加大老年人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等突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的守法意识、自觉意识和文明观念,引导居民树立健康的休闲娱乐理念。  

感谢您对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区公安分局基层基础大队 李瑞雪

联系电话:0571-87283256   传真:0571-89500631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