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张建平(居民身份证号:5223***********738)2023年9月6日委托律师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经补正材料后,我局已于2024年2月8日依法受理并进行核实,现查明:
2022年10月3日张建平在杭州市萧山区银龙百货C座从事防水胶水工作时,不慎被砸伤手部。经医院治疗诊断为:左小指粉碎性开放性指骨骨折伴脱位;左拇指指骨骨折;左小指掌指关节韧带断裂、关节囊裂伤;左手上肢撕脱伤;左开放性手部损伤。
我局认为张建平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应当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现拟认定或视同工伤。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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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