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城资讯 > 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陈其龙、叶文杰诉浙江元启未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4-03-07 11:21 点击率:

浙江元启未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陈其龙、叶文杰诉你单位要求补发工资等仲裁申请,案号分别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1700号、20241701。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现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依法送达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于公告之日起中止审理,公告期满后次日恢复审理。以上案件定于2024422140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四季青派出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和路二号),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具体详情请联系:0571-8791557056135586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37


加入收藏】 【打印】 【  】 【辅助线】【背景颜色】【关闭
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仲裁公告 陈其龙、叶文杰诉浙江元启未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3-07
信息来源: 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量:

浙江元启未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陈其龙、叶文杰诉你单位要求补发工资等仲裁申请,案号分别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241700号、20241701。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现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依法送达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于公告之日起中止审理,公告期满后次日恢复审理。以上案件定于2024422140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四季青派出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和路二号),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具体详情请联系:0571-8791557056135586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