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上城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示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职,敢于担当,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 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到位。一是责任落实有力。

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国刚多次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研究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对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分局专门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副区长、局长田国刚担任主任,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各派出所、业务大队、看守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民警、辅警参加各类学法活动上百次,充分履行建设法治公安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全局各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 二是制度落实到位。分局党委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 “三重一大”等事项上会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参与分局重大决策制定、合同审查、新法培训等工作,在服务决策、服务执法上发挥重要作用;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制度,依据《上城区公安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分局规范性文件发文立项作出了细致规范,建立了生效合同目录,保证了要素齐全;依托分局法制大队,对各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刑事、行政案件均能保证“一案一审”甚至“一案多审”;依托公安执法办案系统及证据管理系统,各类执法活动已经实现了全流程、全要素记录,并依法落实了各项执法公开制度。三是常态化落实普法责任。分局始终坚持把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普法依法治安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成立了由局长田国刚任组长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分局各部门、各所队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保证工作实效。继续坚持把“上城区公民警校”作为做实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融“宣教、调研、文创”于一体,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和“以案释法”等活动,在执法过程和宣传活动中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教。全年各单位共开展各类社区巡讲过百次,各种形式进行防范反诈宣讲数十万人次,常态化入门入户开展“面对面”反诈宣传,落实常态化普法责任到位。 

(二)全力推进规范化建设水平提档升级。 一是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运行高效。我局秉持“集中、集约、集成”理念建成的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现均已高效运转使用,并不断改进配套的工作机制和管理规范,由分局巡特警大队进驻开展常态化保障管理。通过高标准硬件配备、高水平规范管理,对办案区场所监管环节实现了全流程、全要素监督,今年以来各单位在执法办案中心问讯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000余人次,未发生过执法事故。切实达到了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和安全系数,为基层减负增效的预期效果。二是扎实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我局按照两级架构巡查管理职责,依托执法办案系统,对警情处理审批、案件调查取证、案件依法办结等各个执法环节进行流程管理,不断强化内部考评和自我考评。督察大队、指挥中心等部门能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强化外部考评和专项考评督导,确保了日常执法管理全覆盖,无死角,提升了从源头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托自主研发的执法“健康码”,为分局领导、中层干部、执法民警针对执法短板开展精准施策、有效监督、整改落地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方向指引,助推执法能力精准提升。今年以来,分局执法管理中心共抽查各类人、物、案等执法要素近十万余次,及时指出和纠正各类问题2700多处。三是重点解决突出顽症。针对伤害类案件拖延办理,取证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持伤害案件全覆盖巡查机制,督促提醒办案单位及时整改问题。针对取保候审案件办理效能较低的问题,坚持全面复核机制,对案件取证情况、办理进度和不能办结的原因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把关,强化管控。全年累计对2000多起案件在巡查基础上进行了重点通报、重点跟踪、重点管控。

(三)全力落实各项执法制度。一是全面优化复议应诉机制。今年我局一审行政诉讼共发案34起,分局领导对每起诉讼案件均能按“谁审批谁出庭、谁分管谁出庭、谁联系谁出庭”的原则出庭应诉,应诉率达到百分之百。应诉部门和相关领导均能按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准备,合理应对。坚持落实案件会商、办案单位主诉和民警旁听等制度,通过亲身参与诉讼过程,督促办案人员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努力提升执法保障质量。分局法制、案审部门聚焦一线执法实践,结合当前任务需求和执法实情,及时有效的健全完善接处警、现场执法等关键执法环节的操作规范,为一线执法提供有效的执法指引;聚焦“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跨境跨区域黄赌犯罪”等专项行动,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办理,专门派出骨干民警定向对全局重特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为全案的调查取证指明方向,提出建议,为现实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三是有效开展刑事案件快侦快破工作。为有效推动刑事诉讼工作提质增效,分局积极和检、法进行沟通、会商,畅通工作机制将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较好的案件,在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10日内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实现了案件在侦查、起诉、庭审、宣判等环节的依法快速办理。另一方面,分局依托“大部制改革”,有效协同相关警种和办案力量,不断提升刑事案件侦查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要求分局一般刑事案件自立案至移送起诉的时间要缩短至100天之内,节约了司法成本,畅通了诉讼渠道,提升了办案质效。

(四)扎实推进诉源治理。我局始终坚持把行政争议的源头化解作为践行新时期“枫桥经验”的落脚点和支撑点,扎实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落实。一是建章立制强化制度保障。分局成立了以副局长张剑峰为组长的争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落实,制定了《上城区公安分局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实施细则》,对诉源治理工作落实要素和基本流程进行了细化,确保了工作开展实效。二是领导包案化解做出了表率。领导带头就是一种无声激励。对疑难、复杂案件,我局坚持落实领导包案制,切实把推进涉访涉诉问题源头化解置于领导抓、抓领导的层面,全力推进,全年信访积案实质化解率有所提升。各级干部的以身作则为推进争议预防、涉诉涉访化解工作的有效落实树立了标杆。三是创新战法增添了活力。我局上下始终秉持“将矛盾解决在源头,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的工作理念,积极主动开展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创新总结出了争议化解要“立足于“早”、“细”、“耐”、“公”、“诚”等一批工作原则和技战法,为推进争议预防化解取得实效增添了活力。全年分局处置各类有效警情8万余起,查办各类案件10000余起,适用一般程序做出各类行政及不予处罚等决定8000余起,行政争议发生率不到1%,源头成功化解各类行政争议上百起,跟进化解各类复议、诉讼案件26起。既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了争议,节约了司法成本,也消除了后续的信访、投诉等问题的发生,更重要的是为群众解开了心结,消除了隐患,效果较好。

(五)狠抓执法主体建设。一是提升执法主体素质。分局始终坚持执法主体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地位,重点对领导干部、执法管理人员、新民警、接处警民警、案件主办民警等影响执法办案质量的关键对象,通过组织开展法制大讲堂、法制沙龙、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分层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执法能力测试。今年以来分局层面共组织“尚警大讲堂”近百期,各类执法素质测试12次,通过浙政钉办公软件下发培训视频、文档多份,营造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了全警的执法能力。二是压实执法主体责任。通过建立法制领导具体管、业务领导分工管、一把手领导负总责的执法规范化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中层干部抓执法规范化的主体责任;对中层干部坐堂值班、执法巡查、办案管理等方面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考评,强化执法管理履职,彻底扭转执法粗放型管理,实现了对执法源头的有效掌控。对发生执法安全事故,市局执法考评被扣分,刑事办案取证违规,行政办案不规范,中层领导履职不力等方面发生问题的,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执法责任,增强了对执法活动的敬畏感。三是激发执法队伍活力。坚持落实政治建警,通过组织从严治警、“以案示警”活动,不断夯实民警扎根具体工作,践行“不忘初心使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探亲休假,加班补休等从优待警措施,定期组织全警体检,真心关爱民警身心健康,科学使用警力,做到张弛有度;坚持正确的用人评优导向,对在执法办案活动中表现优异,任务完成好,工作标准高的民警,在立功授奖、提拔晋升中多考虑;对只看结果,不顾过程,只抓指标,不管质量的坚决抵制,不断扭转“政绩观”,充分调动了各级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离对标“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的目标要求还有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件办理质量还不不够高。我局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对各办案单位办理的案件进行日常巡查、审核评查、“回头看”复查,发现依然有个别案件存在办理拖延、取证不全、登记管理不规范等执法问题。

(二)接处警中还有不规范的问题存在。主要体现在处警态度,单警装备的佩戴、使用,法言法语的运用,处警现场处置、现场取证等方面都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取保候审类案件办案效率还不够高。今年我局取保候审案件平均用时相较去年有明显所下降,但个别案件还是存在进度过慢、用时过长的问题。

形成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执法主体能力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民警在具体的执法办案过程中,程序意识、取证方向、办案期限概念仍然不强,未养成良好的执法办案习惯,规矩意识和业务素质仍有待提高,

(二)中层领导还是存在履职待提高的问题。部分中层领导未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审核审批工作不够细致;对每日执法管理情况未进行有效监督,导致应受案未受案、办案区管理问题还时有发生;对民警手头办理案件情况不能做到心中有数,导致不能有效跟进监督办案进度。

(三)执法理念还需进一步端正。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是主业,一直以来将打击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作为重中之重,对一些因纠纷引发的打架等案件办理还不够重视,还有一些调解为先,抹平为主的思想,在调查取证全面客观查明事实上投入的精力还不够,导致案件调查拖延、调解违规等问题还是偶有发生,不利于有效保护被侵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调研解决案件办理中的突出顽症。为有效解决分局取保候审和办理时效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提升办案质效,局领导牵头组织执法管理部相关人员到各办案单位从案件办理、综合考评、执法管理、队伍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以此为基础开展逐案自查自纠,重点整治调查取证不全面、伤情鉴定不及时、违规调解结案、拖延办案、卷宗材料不全等问题。

(二)开展受立案专项治理。分局将紧盯受立案环节执法问题,严格查究有警不出、处警不规范、现场不取证、推诿管辖、引导放弃报案、有案不受不立等问题,形成每日巡查通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通过受立案专项整治,使分局案件管辖、取证、受立案等执法环节更加规范,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法机关、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深化锻造“重要窗口”公安铁军,分局将继续严格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实效,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

(四)结合单位实际健全一批制度机制。为有效整改执法办案顽瘴痼疾,上城公安分局2024年度将进一步结合自身实际从“规范行为、科学管理、专项整治”三个方面入手,以扎实的实际行动,以敢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以常态化边查边改的状态,健全完善一批行之有效的管控制度,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24年1月21日

2023年度上城公安分局法制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