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定意:

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5日15时10分依职权查到你涉嫌在城市绿地内停放机动车辆(车牌浙A09XU5号小型轿车)行为,开具了上四季青综执接调字〔2024〕第0001539号,通知你于2024年10月28日到杭州市上城区庆和路2号(四季青街道综合执法队)接受调查询问。

因你不在案发现场,且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七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编号为上四季青综执接调字〔2024〕第0001539号《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请你收到该通知书后3日内到杭州市上城区庆和路2号接受调查询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和路2号  

电话:0571-86996585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四季青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