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杭州市上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针政策,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小额项目交易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6月,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限额以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指引(试行)》;2024年6月,杭州市印发《关于加强杭州市小额项目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全链条管理,结合我区实际,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修订《杭州市上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特制定《杭州市上城区限额以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杭州市地方标准《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规范》(DB3301T 0450—2024)

4.《杭州市限额以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指引(试行)》

5.《关于加强杭州市小额项目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适用对象

适用于参与上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包括发包人、承包人、中介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组织和个人。

四、主要修订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总则、组织管理、交易方式、交易流程、交易后管理、监督管理、附则七个部分。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有6个方面:

1.调整文件名称。依据市级文件精神,按照全链条管理的要求,文件名称作了相应调整。

2.调整条款形式。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指引(试行)〉的通知》(浙人大常法函〔2020〕28号)规定,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采用条款形式表述的,被认为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对该规则的条款形式作了相应调整。

3.理顺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项目主体、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不同工作职责,拟通过“尚小易”平台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高效联动”的协同管理格局。

4.完善交易方式。取消了议标,新增了入围比选、挂牌竞价、便利店交易等方式,并说明了各类交易方式的定义。其中便利店交易方式适用50万以下的小额项目,可在网上超市直接订购,促进交易更便捷。取消了30万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必须竞标的规定,增加了发包人自主权,发包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合理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方式的选择上更灵活。

5.进一步完善交易流程。参照杭州市地方标准《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规范》,明确了各环节时间要求,提高交易效率。评审小组由原来5人以上单数减少至3人以上,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了开展公平竞争性审查的要求,促进公平竞争。合同签订时间参照招投标实施条例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改为30日内,并要求公开合同信息。

6.实现“链条”闭环。重点推进小额项目管理从“标中”延伸至“标前”“标后”,增加了标后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交易现场与履约现场的联动,关注项目绩效,实现项目闭环管理。要求内设项目监督机构,完善了项目监督机制,异议投诉处理机制。

五、关键词解释

1.发包人:参照市级指引的表述,指项目业主方、采购人,发包是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项目业主将项目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2.成交人:参照市级指引的表述,在交易活动中被授予成交确认书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电子监管系统: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指在线智能监督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息系统,现简称“尚小易”。

六、注意事项

2025年1月24日起开始施行。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1.解读机关:杭州市上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杭州市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解读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罗欢

3.咨询电话:0571-8765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