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反映时间 | 2024-11-28 11:04:11 |
标题 | 公共自行车选址问题 |
内容描述 | 云翠金澜府11幢下方装上了公共自行车桩,正对业主主卧下方,公共自行车借还均有噪音,影响居民起居,请在正式启用前,移至旁边规划的绿地区域(现违章 建筑门口),方便公众将来绿地游玩使用。 |
回复详情
回复时间 | 2024-12-09 17:17:53 | 答复单位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标题 | 公租房自愿购买 | ||
答复意见 | ***(先生/女士):您于2024年11月28日反映云翠金澜府11幢下方有公共自行车桩,借还存在噪音及对居民起居的影响,要求移位相关信息的问题。经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开发集团”)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一、调查情况针对您的(188****8081)诉求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本小区设有小区配套非机动车停车位(周界围合外);位于5幢北侧、11幢南侧、15 幢南侧、15幢西侧,(其中位于5幢北侧、11幢南侧、15 幢南侧部分为公共自行车停车位),可能有噪音、人流等影响。以上信息销售阶段在红线内不利因素,《商品房买卖合同》均有公示及告知。二、处理意见 信访反映要求云翠金澜府项目11幢南侧公共车位移位,我司按照配套要求设置公共自行车停车位,且已做相关告知,无法满足其移位要求。2024年12月5日云翠金澜府项目客服经理***(电话133****7358)和业主进行了沟通,反映人已知晓。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如您今后有相关意见和建议也可通过来电(电话:133****7358)咨询、反映。经办人:***,联系电话:133****7358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