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被告知人于高超涉嫌违法犯罪被本局查获,同时扣押黄绿色可疑植物(含四氢大麻酚成分,黑色塑料袋包装)1包和黄绿色可疑植物(含四氢大麻酚成分,透明塑料袋封装)21包。现依法须对上述违禁品予以收缴,因于高超无法到案,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履行告知程序,本机关予以公告告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被告知人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被告知人放弃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本机关依法作出收缴决定。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办案单位:杭州市公安局采荷派出所

联系人:江警官      联系电话:0571-86047793

联系地址:杭州市凯旋路33-3号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