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收到《上城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专人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整改,现就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1、审计报告中提出:4个单位基本户闲置资金未开展竞争性定期存放。

审计期间,我局对上述3家单位的账户进行了清理,湖滨环卫所对原清波环卫所并入的无偿拨入款核对后,已上缴。南星环卫所已退回下半年度保洁费;基础设施改善中心清理了账户余额组成,已经支付工程款并退回保证金。已上缴原上城指挥部和原江干历年(含庭改+背改),用于统筹支付工程款,截止2024年6月末,账户余额符合规定。

2、审计报告中提出:违规列支培训费。

该问题整改将分两阶段整改。第一阶段:2024年12月31日止,已落实学习整改措施。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条例,并向区财政局咨询培训费开支规范;第二阶段:2025年6月30日止,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根据2025年度的预算编制,明确区治水办会议的编制预算情况,严格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3、审计报告中提出:设置歧视性条款。

该问题整改将分两阶段整改:第一阶段:2024年12月31日止。针对本次审计问题,相关业务科室将召开专题会议,对景观照明项目招投标领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第二阶段:2025年6月30日止。针对采购项目,我局将要求一律按照司法局的文件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且要按照市场监管局文件规定进行公平性审查,确保采购项目文书规范设置招标文件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4、审计报告中提出:3个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偏高。

针对该问题,我局实施立行立改。“匠心提质绣杭城”重点出彩第一批项目沿线景观亮化工程监理2个项目已与监理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并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的计取规定。同时我局将在今后的项目招标中针对项目特点和定额规范计取费用。

5、审计报告中提出:2个项目合同注意条款与招标文件不符。

针对该问题,我局实施立行立改。“迎亚运”通勤线路修缮之江路(南复路-清江路),已按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内容与施工单位进行明确。“迎亚运”通勤线路修缮之江路(南复路-清江路),也已按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内容与监理单位进行明确。同时我局将在今后的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内容要求签订合同。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