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在办理清理相关涉案项过程中发现有部分保证金、涉案款无人认领,亦无法联系到持有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列清单进行公告,请相关当事人见公告后携带相关凭证与身份证明及时到本机关所属相关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未确认认领的,将按相关规定拍卖并将所得上缴国库处置。

附件:1.涉案款、保证金清单

2.原江干分局涉案款清单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24年10月25日

保证金、涉案款清单(紫阳).xlsx

原江干分局涉案款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