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上市监望冒撤登送告〔2024〕0626-01号
杭州振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10月24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拟撤销冒名登记的决定,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告知书》(杭上市监望冒告〔2024〕0626-01号)
联系人:刘光华、李和安 联系电话:0571-81960036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家园西园41-3号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