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对2件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宣布失效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及文号 | 清理建议 | 文件类型 | 责任科室 |
1 | 上发改经信〔2023〕5号上城区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政府部门文件 | 工业发展科 |
2 | 上发改经信〔2023〕13号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上城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二十条》文件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政府部门文件 | 营商环境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