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区公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查看。如有疑问,请与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89500632;传真:0571-8950063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城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杭州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紧密结合新时代公安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开展信息收集、规范信息发布、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我局紧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全年在官方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4条,主动公开38条。其中,准确发布我局 2022 年度部门决算及 2023年度部门预算等财政信息;行政执法类信息、户籍类信息94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协建议提案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我局收到的2件建议提案,公开率达到100%。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安机关内部形成上下联动,多部门多警种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准确作出公开答复。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共21件,办理完成21件,结转次年0件,其中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办结,办结率为100%,无超期办结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关于政府信息管理的系列要求,我局严格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核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始终坚持由分局“一把手”任组长、常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室民警专人对接、协调开展日常工作。紧抓保密审查、分级审核、发布规范等环节,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依规执行,对带有密级的、未经批准的敏感信息、资料严禁在网站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截至目前,除上城区政府网站外,还开设新媒体平台“上城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城警方”微博账号、“上城警方”抖音号、“上城警方”视频号、“上城警方”人民号。以警情发布、工作动态为重点,在各平台合计发布信息4320条。

(五)监督保障

围绕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目标,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等规范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展现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窗口,切实抓紧抓实抓严。完善监督管理闭环,以定期查、随机抽等方式对保密审查、分级审核、发布规范等方面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制度主动公开、未依流程及时回复依申请等情况进行提醒,并以任务清单形式实施挂账销号,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依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2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77

行政强制

35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4.27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以来,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提升工作意识及工作水平,使用详实的图表及客观的数据对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及时、准确、生动地解读。同时加强全局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提高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负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2023年未发出依申请公开缴款通知书,也未对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