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由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编制。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庆春东路1号南楼2楼;邮编:310002;电话0571-895008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6条,其中按照规范格式在对应目录公开政务信息200条,通过“上城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开405条,“上城民政”微博公开321条,按要求编制2023年度政务公开年报并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均为网络申请件),上级交办件1件,按时办结率100%。本年度申请件均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无法提供相关信息件。全年未发生因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规范,明确任务,做好政务网站安全维护、信息发布等工作,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分级管理,多层把关,做好政务公开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作用,同时借助政务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公众号、微博等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务信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增强信息受众面及影响力,多渠道多维度向社会展现民政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我局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要求,对于下发的工作提示及工作通报及时整改、举一反三。积极畅通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可进一步拓展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上级有关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按照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模块的完善,促进信息关联提升,方便群众咨询查询,切实促进服务效率,提高信息公开实效。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队伍素质,提升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