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不断强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健全财政执法监督机制。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财政法制宣传

加强领导干部普法教育。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日程,领导班子学法纳入《上城区财政局委员会2023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计划集体组织学习。开展法制宣讲活动。邀请区纪委、监委到我局开展“以案说法”大宣讲活动”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党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浙江省财政厅学法手册》等法律书籍,进一步扩充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组织全局公务员(含参公)参加“2023年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

(二)严格制度落实,建设法治财政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对民政局“2022年公益创投项目”的监督检查、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检查、2022“双随机”检查等检查报告均按有关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其中,2022“双随机”抽查在规定的门户网站对双随机计划、抽查任务进行了公示。配备执法装备。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配置执法记录仪3台,录音电话3部,行政执法实行音像记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加强法制审核。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为办公室(财政法制科),法制审核人员1名;积极发挥外聘法律作用,深度参与局政策制定、合同签订、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等工作,成效显著。

(三)加强财政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国资管理不断细化。全口径、全覆盖摸清区、街两级资产家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广上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云服务平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绩效评价不断深化。完成人大指定监督项目2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个,实施上年绩效评价“回头看”项目15个,街道、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实现全覆盖。财政服务不断优化。立足于与集中财力办大事相衔接、与预算资金安排相衔接、与财税体制改革相衔接,深入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累计服务106家次,解决问题101个,办结率100%。公款存放更加规范。抓好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开展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落实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理开户审批,杜绝利益输送。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对应缴入国库的刑事诉讼涉案罚没资金和涉案财物变价款进行监缴入库。

(四)强化程序意识,推进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行政决策均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至今未发生被上级机关撤消或纠正的行政决策。推进政府合同的规范管理。落实《杭州市上城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订立合同,执行重大合同报送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在“浙江省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受理审查,顺利完成81家代理记账机构(其中2家为分支机构)2023年度报备工作,代理记账机构的专业从业人员493人,组织32家代理记账机构的专业从业人员参加市财政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执业水平。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和自我评价工作,明确各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联系人,搭建内控工作信息交流平台,通过QQ群、电话联系等多形式开展有效沟通,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编报任务并严格审核,我区289家单位报送了内控制度报告,完成内部控制编报和自我评价工作,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奠定基础。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审核。严格审核执业许可条件、工商注册等信息,搭建多渠道报备答疑平台,顺利完成辖区内“立信”“大华”等30余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备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程序合法,保证执法质量。2023年无行政处罚决定。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责任追究。坚持持证执法,确保执法主体合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提高相关人员责任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普法工作的组织形式略为单一、成效不够显著。主要以开展专题讲座和知识竞赛的形式举办活动,次数有限。以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图文宣传,宣传范围有局限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学习办法精神。认真研读上级文件主要内容,领会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全局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平台,广泛深入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财政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行政决策均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未发生被上级机关撤消或纠正的行政决策。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财政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加强财政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法治对财政工作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一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其理论贡献、历史贡献、实践贡献。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和载体,推动财政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三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健全行政裁决机制,提升在线投诉处理能力。巩固政府采购领域降费减负成果,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持续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以党建引领加强政银企合作,通过战略联盟加快数据引入与内外部数据整合,建设支撑客户精准画像、智能风控、精准营销等的大数据平台,推动各金融机构一线支行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为钱塘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继续鼓励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四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八五”普法工作新格局。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将财政特色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创新品牌形式上发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工作,着力提升普法效果。做好“12.4”宪法宣传活动以及其他专项普法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